绿色食品认证

 

绿色食品认证程序

绿色食品商标

如何申报绿色食品标志

申请使用绿色食品标志所需上报的材料

具备哪些条件的企业可以申报绿色食品标志

绿色食品编号及产品分类

 

绿色食品认证体系介绍

绿色食品标志是在经权威机构认证的绿色食品上使用、以区分此类产品与普通食品的特定标志。该标志已作为我国第一例证明商标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在国家商标局注册,受法律保护。

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即依据绿色食品标志证明商标特定的法律属性,通过该标志商标的使用许可,衡量企业的生产过程及其产品的质量是否符合特定的绿色食品标准,并监督符合标准的企业严格执行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过程。

  绿色食品标志管理有两大特点,一是依据标准认定,二是依据法律管理。所谓依据标准认定即把可能影响最终产品质量的生产全过程(从土地到餐桌)逐环节地制定出严格的量化标准,并按国际通行的质量认证程序检查其是否达标,确保认定本身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公正性。所谓依法管理,即依据国家《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产品质量法》等法规,切实规范生产者和经营者的行为,打击市场假冒伪劣现象,维护生产者、经营者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绿色食品认证程序

 

 

绿色食品商标

绿色食品商标是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注册的证明商标用以证明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特定方式生产,经专门机构认定的无污染、安全、优质、营养类的食品;绿色食品注册商标共有四种形式:

中文“绿色食品”四个字;英文“Greenfood” ;中英文与标志图形的组合形式;

商标注册证号:第892107至892139号,共33件;标注册人: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绿色食品的标志图形如下:


如何申报绿色食品标志

  绿色食品标志是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注册的质量证明商标,各省的食品生产企业如需在其生产的产品上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必须按以下程序提出申报:

1、申请人向各省绿色食品办公室提交正式的书面申请,并填写《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一式两份)、《企业生产情况调查表》。

2、各省绿色食品办公室将依据企业的申请,派员赴申请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如考察合格,各省绿色食品办公室将委托定点的环境监测机构对申报产品或产品原料产地的大气、土壤和水进行环境监测和评价

3、各省绿色食品办公室的标志专职管理人员将结合考察情况及环境监测和评价的结果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的材料上报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4、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对上述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通知申报企业和各省绿色食品办公室。合格者,由各省绿色食品办公室对申报产品进行抽样,并由定点的食品监测机构依据绿色食品标准进行检测。不合格者,当年不再受理其申请。

5、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对检测合格的产品进行终审。

6、终审合格的申请企业与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签定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合同。不合格者,当年不再受理其申请。

7、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对上述合格的产品进行编号,并颁发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

8、申报企业对环境监测结果或产品检测结果有异议,可向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提出仲裁检测申请。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委托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定点监测机构对其重新检测,并依据有关规定做出裁决。

申请使用绿色食品标志所需上报的材料

申报申色食品标志应包括以下材料:

1、企业的申请报告

2、《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一式两份)

3、《企业生产情况调查表》

4、《农业环境质量监测报告》及《农业环境质量现状评价报告》

5、省委托管理机构考察报告及《企业情况调查表》

6、产品的执行标准

7、产品及产品原料种植(养殖)规程、加工规程

8、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9、企业质量管理手册

10、加工产品的现用包装式样及产品标签

11、原料购销合同(原件、附购销发票复印件)

12、其它

具备哪些条件的企业可以申报绿色食品标志

  《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第五条中规定:“凡具有绿色食品生产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均可作为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申请人”。随着绿色食品事业的发展,申请人的范围有所扩展,为了进一步规范管理,对标志申请人条件做如下规定:

1、申请人必须要能控制产品生产过程,落实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确保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标准;

2、申报企业要具有一定规模,能承担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费; 

3、乡、镇以下从事生产管理、服务的企业作为申请人,必须要有生产基地,并直接组织生产;乡、镇以上的经营、服务企业必须要有隶属于本企业,稳定的生产基地;

4、申报加工产品企业的生产经营须一年以上;

5、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作为申请人:

(1)与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及各级绿色食品委托管理机构有经济和其它利益关系的;

(2)能够引致消费者对产品(原料)的来源产生误解或不信任的企业,如批发市场、粮库等;

(3)纯属商业经营的企业;

(4)政府和行政机构。四、哪些产品可以申报绿色食品标志:

  绿色食品标志是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注册的质量证明商标,按国家商标类别划分的第29、30、31、32、33类中的大多数产品均可申报绿色食品标志,如第29类的肉、家禽、水产品、奶及奶制品、食用油脂等,第30类的食盐、酱油、醋、米、面粉及其它谷物类制品、豆制品、调味用香料等,第31类的新鲜蔬菜、水果、干果、种籽、活生物等,第32类的啤酒、矿泉水、水果饮料及果汁、固体饮料等,第33类的含酒精饮料。新近开发的一些新产品,只要经卫生部以“食”字或“健”字登记的,均可申报绿色食品标志。经卫生部公告的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品种,如紫苏、菊花、白果、陈皮、红花等,也可申报绿色食品标志。药品、香烟不可申报绿色食品标志。

按照绿色食品标准,暂不受理厥菜、方便面、火腿肠、叶菜类酱菜的申报。

 

绿色食品编号及产品分类

一、农业产品

01、粮食作物02、油料作物03、糖料作物04、蔬菜05、食用菌及山菜06、杂类农产品

二、林产品

07、果类 08、林产饮料品 09、林产调味品

三、畜产品

10、人工饲养动物 11、肉类 12、人工饲养动物下水及副产品

四、渔业产品

13、海水、淡水养殖动、植物苗(种)类14、海水动物产品15、海水植物产品16、淡水动物产品17、水生动物冷冻品

五、加工食品

18、粮食加工品 19、食用植物油及其制品 20、肉加工品 21、蛋制品 22、水产加工品23、糖 24、加工糖 25、糖果  26、蜜饯果脯 27、糕点 28、饼干 29、方便主食品30、乳制品 31、消毒液体奶 32、酸奶 33、乳饮料 34、代乳品 35、罐头36、调味品  37、加工盐 38、其它加工食品

六、饮料

39、酒类 40、非酒精饮料41、冷冻饮品42、茶叶43、咖啡44、可可45、其它饮料

七、饲料

46、配合饲料 47、混合饲料 48、浓缩饲料 49、蛋白质饲料 50、矿物质饲料 51、含钙磷饲料 52、预混合饲料 53、其它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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